加熱爐需要的工作蒸汽,主要是供給噴嘴霧化,爐體滅火、吹灰器吹灰、消防、吹掃和管道伴熱。其管道設(shè)計的特點如下。
①. 蒸汽分配管。一般水平布置在地面上,其管中心標高距地面約500mm,兩端設(shè)有支架,用管卡卡住,蒸汽分配管的底部應設(shè)置疏水閥。
②. 滅火蒸汽管道。
a. 由裝置新鮮蒸汽管上引出的一根專用管道,其總閥應為常開的。
b. 至爐膛及回彎頭箱內(nèi)的滅火蒸汽管均應從蒸汽分配管上引出。
c. 滅火蒸汽管道上的閥門的下游管上,緊靠閥門處宜設(shè)泄放孔((6~10~10mm)。泄放孔的方位應布置在閥門手輪反方向180°的位置上,見圖8.21。
d. 蒸汽分配管距加熱爐爐體不宜小于7.5m(有的規(guī)范規(guī)定為15m),以便安全操作。
e. 滅火蒸汽管線平時是不用的,僅在發(fā)生事故時打開,所以從閥門到加熱爐這段管線不必試壓、不必保溫,跨距可比一般管線大些。在通往加熱爐的滅火蒸汽管線的高點不需提供放空。